现就开展惠州市拔尖人才遴选培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的数量和范围本次遴选的拔尖人才为第十批市管拔尖人才和第三批东江学者,拔尖人才申报对象一般应在我市工作至少满一年,东江学者作为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计划储备对象重点培养,二、享受待遇拔尖人才培养期为3年,单位推荐按照隶属关系推荐到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或推荐到属地牵头组织实施部门,驻惠单位可直接向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推荐,(三)专业评审(2023年9月中旬前)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根据申报人选提交的有关材料,对申报东江学者的人选在考察个人情况的同时,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二)已经入选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和已经入选两个培养周期的东江学者不再参与申报,已经入选两个培养周期的市管拔尖人才不再参与市管拔尖人才项目申报,可参与东江学者项目申报,有潜力获得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称号、荣誉称号的人才可同时申报东江学者和市管拔尖人才,同时填写《惠州市拔尖人才申报表》《惠州市东江学者申报考察表》,附件:1.市管拔尖人才遴选条件2.报名途径及联系方式3.惠州市拔尖人才申报表4.惠州市东江学者申报考察表5.惠州市拔尖人才申报人荣誉和成果汇总表6.破格说明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