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农〔2021〕138号)和《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曙区2022年配方肥补助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2〕23号)文件要求,拟下拨海曙区2021年商品有机肥及配方肥补助资金,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海曙区省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2〕93号)和《宁波市海曙区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关于征集省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试点区相关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函》文件要求,补充下拨2022年海曙区省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试点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该项工作已于6月16日-6月21日进行过公示,商品有机肥数量核对有误,故上次公示无效,以本次公示为准,公示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公示期间,请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反映,附件:1.海曙区2022年配方肥补助明细表.xls2.海曙区2022年商品有机肥补助明细表.xls3.补充下拨省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试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8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