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为落实《培育“链主”企业发展链条经济的若干措施》,培育一批产业链集成能力和带动能力强的“链主”企业,现组织申报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以下简称“链主”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属于全市石化、橡胶轮胎、石油装备、有色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有能力且有意愿对增强我市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健全和壮大产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依法在东营市境内登记设立,2.石化、有色金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企业原则上1亿元以上,近两年新投产企业或对产业链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研发机构除外,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三、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有关申报书,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8336340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东营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doc附件2东营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推荐名单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