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见习基地申报(一)申报对象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各有关单位,(二)申报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2.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四)申报认定程序1.企业法人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辖区选择“龙湾区”,区人社局负责相关资质和申请材料的在线审核,二、见习岗位认定已认定的温州市龙湾区见习基地应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搜索“就业见习岗位认定”,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根据基地等级确定),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费(含工伤保险),四、其他咨询科室:龙湾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7-86966758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