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瓯海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经费补助,可给予一次性50万元建设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鼓励瓯海辖区范围内的非国有博物馆和乡村博物馆开展专题展览与社会教育活动,同一奖补对象全年不超过25万元的补助,被评为省级文化强镇的街道(镇)给予3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的村(社区)分别给予50万、10万元奖励,被命名为省级、市级文化类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文化驿站各站点每年度被评为区五星、四星、三星站点的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0万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第三方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并以瓯海区内注册的文化体育公司(企业)、文化体育协会为承办或执行单位的:举办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且成绩显著的赛事活动,经区文化或体育主管部门综合评估认定,最高按各级赛事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