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25号),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30号),下达我县中央彩票公益金4万元、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114号),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闽财社指〔2022〕11号,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29.44万元,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榕财社指〔2022〕59号),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31.9万元,5.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68号),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120万元,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36.8万元,8.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25号),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55万元,2022年7月支付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58万元、8月拨付飞竹镇5万元,2023年3月支付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质保金1.07万元、4月拨付白塔乡3万元用于白塔村农村幸福院建设、拨付松山镇滨岐社区3万元、上杭村5万元,9.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