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3年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扶持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禅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二、申报条件申报的奖励项目应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3号)的奖励条件,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一)《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1.申报“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的,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2.申报“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奖励项目的,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信息变更佐证材料(按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提交):申报单位如因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等原因导致现单位信息与申报材料不符的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三)本次申报工作接收的材料有效期如下:1.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奖励项目的材料,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获得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能源计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的材料,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docx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6日(联系人:计量股郑丽霞,联系电话:82340665)关于申报2023年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