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灌南县节约用水考核奖励办法》要求,经广泛征集、推荐、综合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单位为“灌南县节约用水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田银波等10名同志为“灌南县节约用水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或者书信等形式向灌南县水利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8-83221272,附件:灌南县节约用水拟表彰对象名单灌南县水利局2023年06月27日灌南县节约用水拟表彰对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