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项目实施要求,6月27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红河乡分管领导、项目专干、村组群众代表,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红河乡蔬菜产业示范点建设项目,种植露地蔬菜500亩,补助标准200元/亩,金额10万元,确保项目安排公平公正,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泾川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933-3582216泾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