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垂直管理各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支持数字经济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业经区政府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1日佛山市顺德区支持数字经济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和论述,打造顺德区数字经济发展集聚区,第一条支持范围和对象本政策原则上适用于经区政府认定的数字经济集聚区(下称集聚区),重点支持集聚区内从事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及平台、直播、大数据、数字政务等相关数字经济产业且工商和税务登记均在集聚区内的企业,第三条支持办公用房购置和租赁(一)对集聚区内由区政府认定的数字化特色园区或由产业部门认定的优质项目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自用办公用房购置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二)对经产业部门认定的优质企业在集聚区租用办公场所自用的,其他类企业10000万元)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100万以上的企业员工给予人才专卖房优先申购资格,第五条支持规模壮大(一)对新落户的年度营收规模达到2000万元的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类企业,(三)对首次被认定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第八条条款效力说明(一)本政策第二条和第五条第(一)、(二)点适用于在集聚区内新成立或区外新迁入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已经申报并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和员工,(四)对于集聚区外产业链带动或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特别重大的数字经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