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沪松民〔2023〕38号关于拨付2022年度认知障碍床位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各街镇相关科室: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和《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扶持办法》(沪松民规〔2023〕1号)文件,对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中设置的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每个认知障碍照护单元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现将有关资金拨付工作通知如下:一、拨付对象本次参与申报2022年度认知障碍床位改造补贴的养老机构共3家,符合认知障碍床位改造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街镇机构名称验收年度单元数床位数本次补贴(万)1方松街道上海松江慧享福长者照护之家2022118462叶榭镇上海市松江叶榭敬老院20224721843佘山镇上海市松江佘山敬老院2022353136合计8143366二、资金拨付方式符合条件的机构向所在街镇提出申请,街镇初审后上报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本年度对于养老机构认知障碍改造补贴将发放至相关街镇,由街镇再拨付给养老机构,本次拨付资金共计366万元,三、资金使用要求各街镇要将资金及时拨付给养老机构,区民政局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认知障碍专区改造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