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试验场申报并组织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工作,经现场验收、专家评定,于2022年12月列入浙江省美丽牧场名单,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9号)文件,现拟将创建省级美丽牧场奖励资金共计8万元予以下达(详见附件),公示时间:6月25日-6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297962(畜牧站)、80782719(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87292020(财政局农业科),附件:2022年海宁市美丽生态牧场奖励名单.doc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5日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是否继续访问,继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