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4月3日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资本经营计划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公开、绩效管理、监督等预算管理活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根据计划收入情况,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绩效管理,第五条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市社财务资产管理科和投资公司各司其职,第八条投资公司主要责任:(一)负责编制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是指经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第十一条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一)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支出,第十六条市社财务资产管理科在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后20日内,第六章预算执行、调整第十七条市社财务资产管理科应严格按照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内容执行,第十八条投资公司应严格按照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的明细支出项目,第十九条对已拨付资金的市级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支出,第七章绩效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市社财务资产管理科应会同投资公司建立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投资公司要根据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