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临平区委办〔2021〕70号)、《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富村惠农”三年行动(2018—2020)的实施意见》(区委〔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经村社申请,镇街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联合现场验收,同意对运河街道明智村“购买经营用房”等8个项目拟拨付1538.32万元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6月27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89281151区财政局89183089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营性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汇总表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3年6月25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拟核拨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双强项目剩余补助资金的公...下一篇:关于临平区大运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中期调整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