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现将《浦东新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开展各类自治金项目和社区服务活动,提高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六、自治工作经费的项目化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属于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日常工作且有财力保障的内容不列入自治金项目,为了提升街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进行项目化管理、开展自治的能力,以居民为实施主体开展的社区自治项目,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镇的居委会自治工作经费予以奖励,(2)自治金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社区自治办公室或社区建设办公室,项目小组组长原则上由社区居民担任,街镇组织专家、社会组织、社区单位、职能部门、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的评审小组,第七条(资金来源)街道所属居委会的居民自治金项目经费主要由区级财力保障,镇所属居委会的居民自治金项目经费主要由镇级财力保障,第八条(经费标准)各居民区开展居民自治工作的经费标准,社区动员的居民参与度(20分)动员及活动方式多样(10分)以居民为项目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