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发〔2022〕3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类产业园区的设立、扩区、调区、升级、撤销及审核公告管理等工作,我厅对《广西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西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9日二、有关事项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6室),并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联系人:王海震0771—8095100邮箱:yqkjc@gx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21日文件下载: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管理暂行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