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三)项目审核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若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对应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或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星期三)17:00时,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二)限时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三)分批次评审支持本次申报的项目按完成网上申报(以处室受理成功、对应项目在申报系统中状态为“已受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