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省、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业专家完成了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项目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2023年度奖励示范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审批通过后获得专项资金的奖励,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住建局反映,附件: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示范项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20日(联系人:徐工,电话:2167310,邮箱:hzzjjkjk@huizhou.gov.cn)关于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