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构建以普惠性托育机构为主的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力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3〕2号)、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工作的通知》(宜卫人口字〔20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托育机构办托成本等因素,经有关会议研究议定,现将我市2023年普惠性托育指导价格予以公示:全日托:不高于1414元/人/月,半日托:对照全日托收费标准减半,以上指导价格试行1年,期满后视市场价格动态调整并公布,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欢迎来电、来函反映,联系电话:0795-7119885,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