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共富舱”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2〕160号)文件精神,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共富舱”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全额贴息和担保费补助,经公司申请,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核定“共富舱”试点项目总补助金额150833.3元,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1.补助主体:宁波顺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补助金额150833.3元,贴息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2023年5月20日,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区财政局农财科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9294370,89285322,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