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闽就服〔2023〕2号)文件精神,首次在我省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满3个月,参保有效期限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人员,可享受新增岗位补贴,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经审核,共119人符合补贴条件,现给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以下电话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示电话:0597-7536032附件:漳平市新增岗位补贴人员名单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