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财审办(科),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3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度鄞州区第五批科技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共计1841.24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经费1579.47万元,镇(街、园区)安排经费261.77万元,涉及东钱湖镇共11项,安排经费45.2万元,附件:鄞科【2023】28号关于下达鄞州区第五批项目经费的通知.pdf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