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9号)、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下达市本级(含两区)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经发〔2023〕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普朱管委会经发局和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普朱经发局〔2023〕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规定,一、省专项资金(普朱管委会)资金构成本次省专项资金(普朱管委会)共计10万元,用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二、分配方案1.支持对象2022年新增的“小升规”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等7类企业,2.项目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项目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经备案且2022年12月31日(含)尚未完工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技术成果产业化、协作配套创新项目,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实际支出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调试安装投资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已获得国家及省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经由企业自主申报、委经发局审核后,共有1家企业申报并符合要求,表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资金分配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发票金额拟补助金额舟山航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舟山航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未来工厂改造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470.4万元10万元三、实施要求普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于6月6日发出资金申报通知,已组织企业自主申报,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