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7)《三区三线划定成果》(8)《甬江科创区片区规划》(9)《宁波市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10)《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11)《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12)《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1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13)《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14)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1.3规划范围东至明海大道,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为772.9公顷,4、用地规划4.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约193.6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19.9%,其他居住服务用地约3.8公顷,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约43.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7%,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52.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1.1%,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15.9%,4.6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择机发展用地等,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相关规范要求,(1)主干道规划明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2)次干路规划桂平路红线宽度36米,(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