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河北省工信厅《河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冀工信软件〔2023〕86号)等文件精神,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市工信局将于近期遴选和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行动,二、基本条件参与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在石家庄市注册,2.申报企业应属于石家庄市重点发展的细分行业(其他行业视情填报),3.申报企业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4.申报企业在数字化改造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或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5.石家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小巨人”企业优先考虑,三、责任及权利(一)对于参与试点行业转型的中小企业,(二)入围中小企业承诺在进行数字化转型服务期间接受石家庄市工业与信息化局组织的随机调查和相关业务指导,四、参与程序(一)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线上完成注册并进行数字化水平评测(网址如下:https://zjtx.sme-sc.org.cn/#/ReviewTool)(二)参加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质企业征集:扫描二维码填报相关问卷,五、有关要求请规上中小工业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其他有意愿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