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二、申报程序(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可咨85151402)(二)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可截至2023年5月底,三、申报时间1.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4日24:00前完成材料的系统填报工作并提交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