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汕头市“文化技工”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102号)规定,现经专家评委会采取资格审查、评分和评议推荐等环节,择优评选出汕头文化艺术学校为汕头市2023年度“文化技工”培养示范基地拟建设单位,现就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单位名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以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提交具体事实依据材料,否则一律不予受理,电话:0754-88645067邮箱:pxk88645067@126.com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8楼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