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市监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通知规定对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现将廉江市2022年度符合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10户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企业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人:关国亮,联系电话:0759-6686136),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廉江市2022年度符合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企业名单.xls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