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以下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邮编:310007),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邮编:325000),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楼9楼(电话:0577-88078381邮编:325026)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