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大对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扶持的通知》(武人社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退伍军人刘江杰,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齐全,该同志符合享受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条件,补贴资金共计叁仟元整(¥3000元),按照经办流程及有关要求,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至6月26日,公示期7天,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联系电话:027-89350427,附件:2023年新洲区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名单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0日附件:6.20、新洲区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