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3〕33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价监〔2023〕13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抽查对象船公司、港口、堆场、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收费有关机构,检查船公司、船代、仓储、理货、码头、拖轮、围油栏、引航站、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各1家,三、检查依据及内容(一)检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对进出口环节收费相关单位进行抽查监督,(二)主要检查项目重点检查2021年1月1日以来进出口环节收费相关单位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港口、检验检疫机构借用行政资源捆绑服务、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港口、引航等机构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拖轮、围油栏等服务机构变相提高标准收费,各类进出口环节中介机构加价收取实行政府定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船公司、船代、货代、堆场、报关、仓储、拖车、理货等环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四、检查方式我局将随机抽派执法人员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