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渠道申报企业或组织可以向下列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申报企业或组织所在县(区)质量强县(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四、申报须知申报企业或组织须按下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1.内部公示材料: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在本企业或组织内部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按《白银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对组织进行自我评价,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和自评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评选程序包括自愿申报、推荐提名、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批准公告等环节,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区质量强县(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由审核推荐单位于10月31日前统一将所推荐企业或组织的《白银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公示材料原件(公示及公示结果报告)、提名推荐报告等材料报送白银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白银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查,对受理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生态环保、应急管理、金融等相关部门查证相关信息等情况,白银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已受理的企业或组织进行资料及现场评审,白银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报告,并以白银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公示,各审核推荐单位要在本县区、本行业大力宣传“第五届白银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单位要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相关程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