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工信产业〔2023〕211号),决定开展第一批湖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工作,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共性条件1、申报主体应在省内依法注册,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并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申报书》(附件1),2、申报主体发展服务型制造说明材料,3、其他与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相关的佐证材料,(二)申报主体所在地市州工信局对本地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湖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1.湖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申报书2.湖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申报汇总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