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众创空间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联系电话:0902-2350581电子邮箱:31652375@qq.com附件:拟通过绩效评价的众创空间名单哈密市科技局附件1:拟通过绩效评价的众创空间名单序号名称运营主体1“98”客众创空间一路瓜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哈密在线众创空间新疆光线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