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发〔2023〕11号)要求,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4.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5.经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人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技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各提名项目完成人于2023年7月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提名材料包括:⑴公示材料电子版1份,⑷提名书主件、附件及提名项目汇总表电子版1份,项目(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四、时间安排1.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填报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5日17时,2.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公示、报送公示材料电子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时,4.提名函、纸质提名书原件及电子版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至28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