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达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我省城市及12个县城实施排水设施建设,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1、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排水设施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640号)要求,支持各级有关城市和县城实施排水设施项目,2、支持重点:主要包括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是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城市项目纳入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县城项目符合县城排水建设系统化方案,已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或其他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各市州申报项目的投资补助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45%(国家发改委明确湖南省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的有关县市不得超过60%),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县城项目需全部上报,就申报项目剔除征地拆迁费用及无关投资后的总投资情况出具评审意见,统筹考虑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请将项目申报文件通过网络发送省发改委投资处,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联系人:省发改委投资处彭奎0731-89990880附件:1、城市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2、县城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