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3号)文件精神,我区为该项目实施县区之一,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并按照项目实施技术要求完成,经过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后,可获得补助资金,现项目实施主体贺州市启鸿蔬菜种植家庭农场共1家建设项目已完工(见附件),经八步区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建设的项目达到验收要求,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八步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贺州市八步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9日附件:2022年八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第六批)文件下载:2022年八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第六批).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