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古建筑保护,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吴江区古建筑保护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6月19日-7月18日,如有修改意见,请于7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9103313@qq.com,请标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或在下方留言,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北路437号,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A107室,附件:吴江区古建筑保护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