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继续教育基地、相关施训机构: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2〕107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88号)要求,2023年将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一)必修主题“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参考教材:《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人民出版社),参考教材:《守护幸福心灵——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维护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应在完成上述主题30个学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二、培训对象及时间(一)培训对象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培训方式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形式,选择推荐施训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四、施训机构为保证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顺利进行,五、有关要求(一)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选择必修科目和1门选修科目参加培训,完成30学时的公需科目学习,教育与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其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另行发文部署,(二)各级人社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重要意义,确保公需科目培训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