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全省民间投资健康平稳运行,根据《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十条举措》(陕发改投资〔2023〕858号),我委对今年二季度以来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一、贴息对象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开工的民间投资项目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需全额用于新开工项目建设,二、项目要求贷款贴息项目建设地点应在陕西省范围,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或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投向领域:1.省级确定的“24+7+9”条重点产业链和4个万亿级产业集群,2.各市(区)确定的本地重点产业链,4.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纳入本次贴息支持范围,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贴息支持范围,三、贴息方式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贴息民间投资项目库,四、工作程序各市(区)发展改革委每月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入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