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规〔2022〕2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2〕33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对2021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异地违法违规情况处理的通知》(闽海渔〔2022〕42号)文件精神,经渔业生产者申请,镇村审核上报,现对我区145艘可享受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渔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与湄洲镇政府0594-5094650或区海洋与渔业局0594-5080998联系,附件:湄洲岛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公示表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