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8号)文件精神,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申报材料后,经镇(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实地核实,县人社局复核抽查,汪丽云等61名返乡创业人员符合政策规定,拟同意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联系单位:阳新县人社局就业股联系电话:0714-7354411附件:阳新县2023年创业人员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名(第三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