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10亿元的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及规下重点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月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附件:2023年度一季度产值达标奖励.xlsx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