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品牌培育和建设项目的公告为深化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拟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续展认证、中绿华夏的有机产品(转换)认证、中国名牌农产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富硒农产品认证或再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励,联系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禹田花园47号5楼质监科(504)附件:城口县2023年品牌培育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6月19日城口县2023年品牌培育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实施依据为深化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续展认证、中绿华夏的有机产品(转换)认证、中国名牌农产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富硒农产品认证或再认证的,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每个产品奖励不超过5万元,获得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的奖励不超过3万元,获得中绿华夏的有机产品(转换)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每个产品奖励不超过5万元,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不超过10万元,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不超过3万元,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奖励不超过20万元,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每个奖励不超过5万元,获得富硒农产品再认证的每个奖励不超过3万元,将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获得证书、信用信息报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奖励资金使用承诺书、联农带农统计表等佐证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备案(同时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及电子件),各申报农业品牌奖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要联农带农,附件:1.城口县2023年品牌奖励申报表2.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城口县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情况统计表附件1城口县2023年品牌奖励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申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编号申报奖励类别(包括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申报奖励总金额(万元)申报单位意见: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乡镇(街道)意见:乡镇(街道)(盖章):年月日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意见: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盖章):年月日注:1、每张表格用于一个企业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