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制定我市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项目分配方案,本资金项目,现将本次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联系人:姜海东,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分配表阳江市商务局2023年6月19日附件:1.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分配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