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积极展示旅游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遴选要求(一)作品形式参选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分为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和脚本作品三类,并将通过初审的作品报名表及作品电子版(U盘)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四)作品使用1.获得本次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活动的优秀作品将在全国各级播出机构集中进行展播,2.全部优秀作品将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本次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作品参选等相关工作,对本次遴选出的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的宣传、展播等予以支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播出机构进行作品创作、优秀作品展播,并将优秀作品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进行展播,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机构予以表扬,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认真做好辖区内旅游公益广告作品的组织、遴选、审核、报送、监测等各项工作,申报方应授权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作品用于专家遴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附件:1.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2.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遴选活动报名表3.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遴选活动展播安排4.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展播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4.doc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