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署人社函〔2023〕62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大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善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申领高效审批机制,加快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发放效率,现将我区企业(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经审核通过、公示后,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社部门拨付剩余培训资金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9〕13号)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时限由15个工作日优化至10个工作日以内,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5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申领办事指南实施主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事项类型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分类无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事项分类无行使层级县级办理形式窗口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材料培训考核结束后由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制系统向当地人社部门报送培训主体填写的《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