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0】17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和做好各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和管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探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模式,对全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范围内年久失修的农田基础设施(包括灌溉泵站、农桥、涵闸、田间道路、衬砌渠道等)进行修复,保障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发挥作用,或对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健全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本项目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区级立项,建设时间为6个月,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请申报单位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附:高标准农田维修项目申报材料目录.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