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闽北物流中心园例行检查时,一辆正在卸载蓝色桶装物的重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蓝色桶里装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甲基三甲氧基硅烷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三类易燃危险品,车上共有甲基三甲氧基硅烷32桶,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该运输行为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建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充分利用“危管助手”信息系统,共查处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12起、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7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2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取得运输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建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朱铭腾)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