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及新能源汽车扩产奖励清算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3〕227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6月15日组织专家,对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机械有限公司、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电动福建”产业发展现场核查,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机械有限公司评定为“符合要求”类别,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较上半年扩产48辆3.5吨(含)以下的新能源专用车,2022年下半年较上半年扩产64辆3.5吨以上的新能源专用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市工信局纪检组:2600681市工信局装备科:2999132、2999112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5日。